关于做好2018年企业知识产权
管理标准化认证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度以推动全省知识产权贯标试点企业达标认证为重点,新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量相对2017年有大幅度增长,其中,每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7年引导支持不少于5家企业完成贯标认证工作,实现18个省辖市贯标认证企业全覆盖。
二、贯标认证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自愿参加认证,参加认证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依据国家标准委认可并授权进行国标第三方认证的有关机构的规定进行。
(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企业贯标辅导力度,引导贯标工作较落后的试点企业加快贯标进度。对在贯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市知识产权局反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参加认证企业的指导和管理。
(三)认证程序。认证程序主要包括认证申请、认证受理、审核活动、认证决定、监督审核、证书期满前再认证等,具体内容和相关申请材料可在认证机构网站下载。
三、贯标备案
企业通过贯标认证后,填写《企业贯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汇总后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不参加备案的企业视为主动放弃奖励资格)
四、贯标奖励
(一)贯标绩效评价及奖励标准。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应有大幅度提升,企业年度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产学研结合能力有明显提高。奖励采用次年度奖补方式进行,根据专利能力提升比例实行阶梯奖补。每家企业*多不超过20万元。
(二)奖励流程。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根据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要求,向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申请材料,省辖市、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五、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对辖区内贯标试点企业的调查摸底,积极引导辖区内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支持贯标服务机构开展辅导工作,掌握相关企业贯标进度,组织符合认证申请条件的企业参加认证并备案。注重提升贯标工作质量,指导贯标企业按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内容和要求,不断提升贯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